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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报送2020年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的通知
编辑:谢传斌         日期: 2019-10-29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管理规定》(校人字〔2018〕78号)相关要求,现就报送2020年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论证

人才队伍是学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学校的“十三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认真分析、充分论证,在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科学编制本单位的2020年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根据规定,除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外,其他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须报考外校博士。

二、申请种类

申请种类包括: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研修、学历学位进修、国(境)内外访问学者、合作研究、博士后研究、专业与课程进修。

由各单位组织开展的短期培训不在此申请范围内。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职工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职业发展规划,选择进修培养类别,向所在单位递交《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申请表》(见附件1)和《2020年度申请进修培养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在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初审。各单位合理制订2020年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排序填写《2020年度申请进修培养人员信息表》。科级及以上党政管理人员申请进修,须经党委组织部审核;专职辅导员申请进修,须经学工部审核。

(三)学校审批。学校根据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经费预算,研究、审批、下达各单位进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