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我校2020年因公出国(境)工作(包括因公出国和一个月以下因公赴港澳,但不包括赴台湾地区),根据省外办和省教育厅要求,现请各学院、各部门上报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包括访学、学术会议、交流访问等)。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审核和汇总工作,于11月15日前将填好的《2020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见附件)通过待办事宜发送给国际交流合作处韩笑老师。
教育厅和省外办将严格按照2020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申报表对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进行审批,原则上将不再受理未上报计划的团组。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