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制度
美术学院工会会议制度
编辑:谢传斌         日期: 2016-06-08  点击:

 会议是民主议事的重要途径,是集思广益的有效手段。为保证工会各类会议的规范化、正常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主席办公会

  主席办公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副主席(兼职副主席)参加。

  主席办公会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讨论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工会日常工作中需要确定的重大问题。

  工会主席出差或离开学校时,可以委托副主席主持会议。

 工会委员会议

  工会委员会议参加人员有:工会全体工会委员。

  工会委员会议由主席主持,或由主席委托副主席或办公室主任主持。

  工会委员会议每星期召开一次,讨论的事项有工会本阶段的工作、完成任务的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讨论研究的事项主要有:

 1、委员会的审批,工会委员的增选与补选;

 2、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3、工会经费预、决算和审查工作;

 4、工会先进集体与积极分子的评选与审批;

 5、其它需要委员会研究的事项等。

工会委员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会议均由工会秘书负责记录。                                                

 

                                        美术学院分工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