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器材室由专门教师担任管理员。保管人员对本室器材建立管理明细帐,做好帐物相符。
二、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存放、摆放整齐。
三、本室物品、设备、设施需由管理员登记在册才可使用,保证不遗失,要认真做好使用记录,用后及时归还原处。
四、对自然损坏的器材,必须得到认可,方可注销 。
五、借出器材时间不得超过三天,超过三天的必须办理长期借用手续。
六、室内卫生由管理员监督使用人打扫,保证常用常新。
七、严格遵守《教室管理制度》保证本室良好运行。
美术学院
二〇一六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