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制度
美术学院党政工共建“职工小家”的工作制度
编辑:谢传斌         日期: 2016-06-08  点击:

根据学校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原有开展党政工共建“职工小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党政工共建“职工小家”活动,特制定工作制度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党政工共建“职工小家”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国工会十四大提出的各项任务,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办学,实现学校管理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与规范化。

  二、共建目标

在院党委领导下组织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努力把教书育人的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创建;切实把学建成广大教职工充分信赖的,团结、民主、文明、温馨、富裕的“职工小家”。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党政工共建“职工小家”领导组,具体负责共建“职工小家”的领导及协调工作,领导组由党政工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人任总指挥,具体负责共建协调;分管领导任组长组长,具体负责全面共建:工会一名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共建材料整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工会,具体处理共建“职工小家”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四、党、政、工主要职责

(一)党委职责

1、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建家工作,加强对工会工作的具体指导,党委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政工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工会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解决共建工作中的问题,保证共建的正确方向。

2、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积极推进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

3、指导和支持行政、工会开展以“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的建设活动,树师表形象,创文明风,确保学院办学目标的实现。   

4、关心工会的建设,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工会干部待遇,支持工会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二)行政职责

1、把共建活动列入工作计划,摆上议事日程,帮助工会做好教代会工作,为共建活动提供人、财、物等各方面的支持。按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办好好事实事。

2、积极推进学院内部各项改革,切实落实教代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办学。对关系学院发展和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大事,要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充分尊重教职员工的主人翁地位,支持教职员工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教代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三)工会职责

1、在党委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学院的中心任务,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把共建“职工小家”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主动争取党政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及时报告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促进共建工作的落实。

 3、主动承担好教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开好每年一次的教代会,健全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依法积极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4、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民意,配合做好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围绕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主题,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多办实事好事,团结教职员工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