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安徽顶峰教育集团在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设立顶峰教育奖助学金。为做好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特制订本评审办法。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审时间
2015年至2017年每年10月份。
三、评审范围
美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四、资助名额及金额
设立助学金8000元/年,每生资助1000元,共资助8名,其中一年级5名,二三四年级各1名。设立奖学金12000元/年,每生奖励1200元,共奖励10名,三年级4名,二、四年级各3名。设立孤儿学生专项资助10000元/年,定向资助2名美院孤儿学生,每生资助5000元。设立突发困难资助金3000元,用于突发家庭变故的学生经济资助,如当年没有使用完,转至下学年使用。
五、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四)申请学生在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
六、评选程序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顶峰教育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学院召开会议,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征求意见。如在一周内无异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统一报送院评审委员会审核。
(三)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确定拟受助名单,并报安徽顶峰教育集团终审后召开颁发大会、发放奖助学金。
七、资助学生管理
(一)学院设立顶峰受助学生自强小组,开展向捐赠单位写一份成长汇报、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培养学生自立自强、感恩奉献意识。
(二)学院通过座谈会、个别谈心等方式,加强受助学生教育,培养自立自强、感恩诚信、奉献社会的精神,营造资助育人的良好氛围。
八、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顶峰教育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
九、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顶峰教育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