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校学字〔201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荣芝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宁缺勿滥。
二、评审范围
全日制本科2—4年级学生。
三、评审名额及金额
特别奖学金10人,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奖学金90人,奖励金额每人200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国家建设事业作贡献。
2.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014-2015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
3.品德优良,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具体条件
1.奖学金:申请者应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2014-2015学年各门必修课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业成绩名次位于班级前10%,素质综合测评名次位于班级前20%。
2.特别奖学金:申请者学业成绩名次和综合测评名次均位于评审学年测评范围的前10%,且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创新创造、学科竞赛、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各学院在奖学金获得者中择优推荐人选参评特别奖学金。
(三)否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荣芝奖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或国家法律,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和违背学术道德行为者。
3.本学年故意欠缴学费者。
4.延期毕业者。
五、评审方式
(一)奖学金:采取等额评审方式。学校按照参评学生数比例将2015年荣芝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评审名额共100人下达各学院(见附件1)。
(二)特别奖学金:采取差额评审方式。各学院按照学生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及突出表现情况,从2015年荣芝奖学金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1人参评特别奖学金,特别奖学金获奖学生由校评审委员会委员投票确定。
六、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学院初评(2016年2月22日—3月11日)
1.学生申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认真宣讲荣芝奖学金设立的背景、宗旨和意义,组织学生学习《安徽师范大学荣芝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使学生明确评定的目的、条件和程序并提出书面申请。
2.班级评议。各班由辅导员、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对照评定条件,评议推荐获奖名单。2015年荣芝奖学金依据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结果及必修课平均成绩推荐。确定初步名单后张榜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者,由被推荐学生填写《安徽师范大学荣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审批表》一式三份,不贴纸质照片,一律使用电子照片打印,以便装订。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学生需另附表现特别优秀的支撑材料。
3.学院初审。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照评审条件逐一审核被推荐学生的获奖资格,确定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公示五天,征求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拟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于2016年3月11日(周五)17:00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二)学校评审(2016年3月下旬)
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初审,并提交校评审委员会评定,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五天。
(三)表彰奖励(2016年4月中旬)
学校邀请荣芝基金会代表来校参加表彰大会,并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七、评审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荣芝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二)统筹兼顾,扩大覆盖。各学院要统筹好国家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荣芝奖学金等重要奖学金项目,扩大获奖覆盖面,同等条件下让更多学生受到激励。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可不再评选当年朱敬文特别奖学金或荣芝特别奖学金。获得荣芝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当年朱敬文奖学金。
(三)规范操作,按时完成。各学院务必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序进行。
联系人: 李震
联系电话:0553-3869228
电子邮箱:ahnuxgcglk@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荣芝奖学金评审限额一览表
2.安徽师范大学荣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5年荣芝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情况汇总表
2015年12月25日
附件1:2015年荣芝奖学金评审限额一览表.xls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荣芝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15年荣芝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情况汇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