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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1-03 作者:李高举

关于开展新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班级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尹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精神,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学生新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美术学院大一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

二、评审名额及金额

20共资助18名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资助1000元,设立孤儿学生专项资助,10000元/年。定向资助2名美院孤儿学生,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四)同等条件下,获得过专业类重大展演比赛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11月5日前,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尹美术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学院召开会议11月12日前,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统一报送院评审委员会审核

(三)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11月17日前,确定拟受助名单,并确定颁发大会时间

 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新尹奖助学金审批表(附件1、纸质和带照片的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

2.新尹奖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

 五、评审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

(二)各位辅导员老师必须严格遵照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班级要大力宣传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设立的宗旨,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奋发进取,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3-5910575

 

 

附件:

      1.新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新尹奖助学金金受助学生信息表

 

                         2017113

                                                  美术学院

 附件1:新尹奖助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2:新尹奖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