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尹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尹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精神,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7年本科学生新尹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美术学院大一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
二、评审名额及金额
共20名。共资助18名一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生资助1000元,设立孤儿学生专项资助,10000元/年。定向资助2名美院孤儿学生,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
三、评审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所学专业,立志为祖国的建设事业作贡献;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四)同等条件下,获得过专业类重大展演比赛者优先考虑。
四、工作安排
(一)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11月5日前),经班级和辅导员评议通过后,填写《安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新尹美术奖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二份)。
(二)学院召开会议(11月12日前),讨论提出推荐名单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异议,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推荐名单及《审批表》统一报送院评审委员会审核。
(三)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11月17日前),确定拟受助名单,并确定颁发大会时间。
报送材料目录如下:
1.新尹奖助学金审批表(附件1、纸质和带照片的电子版,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
2.新尹奖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
五、评审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履行评审程序,坚持条件,严格把关。
(二)各位辅导员老师必须严格遵照学校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
(三)各班级要大力宣传学校各类奖助学金设立的宗旨,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奋发进取,进一步推动校风学风建设。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美 术 学 院 王 伟 联系电话:0553-5910575
附件:
1.新尹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新尹奖助学金金受助学生信息表
2017年11月3日
美术学院
附件1:新尹奖助学金审批表.doc
附件2:新尹奖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