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师教工〔2015〕20号
关于同意美术学院第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结果的批复
美术学院:
你院《关于美术学院第一届教代会和第四届工代会选举结果的报告》(院党委[2015]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们的选举结果,同意你院第四届分工会委员会由7人组成及其人员分工:
主 席:刘曼玉
副 主 席:花 永
组织委员:胡 虹(兼福利委员)
宣传委员:姚 玲(兼文娱委员)
体育委员:谢传斌
青工委员:宛俊勇
女工委员:黄 彦
特此批复。
二○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