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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盛贤   预审:陈克义   终审:王继民   日期: 2021-06-07  点击:

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社科规划办﹝2021﹞11号),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下称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历次省委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安徽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

二、《课题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研究、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与建党100周年研究、安徽优秀传统文化研究以及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等六个专题。

三、本年度项目设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五类。

其中,重大项目主要资助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以及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研究和综合性研究。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子课题确定一名负责人。成果形式一般为专著、研究报告或多媒体产品,大型研究一般为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或专题数据库等。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一般在10万字以上。申报成果需完成80%以上,且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10%。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并在原论文或研究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研究报告字数30%以上

四、项目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厅级(含)及以上领导职务;重点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青年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82年5月1日后出生)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人不受职称、学历、年龄限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人须承担过省部级(含)以上社科研究项目,并已较好完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申报要求

1.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安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围绕安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课题申报须按学科进行,学科选择参见《省社科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目录》。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作为主学科进行申报。

3.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必须在《课题指南》的指导下进行。《课题指南》只规定研究领域、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在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申请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均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重大项目须按照带*号选题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

六、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课题申请作出如下限定:

1.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规划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除重大项目外,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21年5月1日前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并已接纳受理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

4.近三年内被撤项或终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5.已获得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

七、项目资助额度(不包括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分别为: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大型研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可予以持续滚动资助),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2万元,青年项目2万元,后期资助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按照《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项目完成时限(不包括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基础研究须在立项后3年内完成,应用研究须在立项后2年内完成,后期资助项目须在立项后1年半内完成。

九、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由省社科规划办与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联合发布。项目类别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8万元,一般项目4万元(成果出版时再追加资助2万元),后期资助项目6万元;成果形式为专著(字数一般在20万字左右),并要求转化成教学成果(包括课堂教学PPT和教案各一份,成果验收时须到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进行试讲或指导安徽金寨干部学院老师试讲);完成时限为立项后2年内。

十、项目统一通过“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进行申报,申报系统5月20日开放。《申请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一、申请人要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则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十二、申报课题实行同行专家网上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评审方式,《活页》论证字数:重大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不超过10000字、其他类别项目不超过5000字。申请人要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

十三、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十四、申报材料报送安排

1. 6月2日上午12:00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开展形式审查,将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给各单位。此阶段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须使用“2021年版”)

2)后期资助项目同时报送成果书稿电子版、查重报告(第一页)电子版,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电子版,并附详细修改说明电子版;

3)《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2. 6月11日前,项目负责人登陆“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rsmis.ahshkx.com/),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首次登陆的,以实名信息提交注册申请,待责任单位审核后由系统创建账号并发送短信和邮件通知,之后即可登录系统。已有账号的,直接通过原有账号信息登录,忘记密码的,可以通过系统找回密码。上传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书》和《活页》电子版;

2)后期资助项目还需上传书稿(匿名)和查重报告首页(盖章)电子版;

3)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同时上传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原文(匿名)电子版,和详细修改说明电子版(注明申报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3. 6月15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至科研处,正式报送材料如下

1)申请书纸质版2份(重大项目须报送11份),须使用“2021年版”,并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后期资助项目报送申请书纸质版2份、活页纸质版4份、成果书稿纸质版(匿名)4套,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还须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匿名)和修改说明4份。

3)申报重大和重点项目还须提交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结项证书复印件1份;

4)《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1份;

5)以上材料电子版,电子版要确保与纸质版一致。

联系人:戴忠朝  联系电话:5910117

电子邮箱:xishuai0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

2.2021年度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学科分类目录

3.2021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202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申请书

5.202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6.202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

7.202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8.202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9.202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10.202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

11.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

12.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13.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与结项办法(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