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做好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盛贤   预审:陈克义   终审:王继民   日期: 2021-06-25  点击: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524)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培育项目

1、人才培育项目(牵头单位:各学院、相关单位)

2、项目培育(牵头单位:各学院、相关单位)

3、学术著作培育(牵头单位:各学院、相关单位)

(二)专项项目

4、学生工作校本课题(牵头单位:学生处)

5、教代会工会工作理论研究课题(牵头单位:校教育工会)

6、校园文化课题(牵头单位:校团委)

7、学术出版基金项目(牵头单位:出版社)

二、推荐指标及资助经费额度

(一)培育项目

1、人才培育项目。每个学院5项,其他单位2项,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经费0.5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立项0.6万元。

2、项目培育项目。每个学院、图书馆各1项,人文社科类项目立项经费0.7万元、自然科学类项目立项1.1万元。

3、学术著作培育项目。不限项,立项经费2万元。

(二)专项项目

专项项目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额度由各专项项目牵头单位参照各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报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凡我校在职教学、科研、管理人员均可依据《安徽师范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校科字〔201524号)及各具体项目管理办法选择申报相应类型的校级科研项目。

(二)培育项目须依托科研平台申报,经费由所依托科研平台或所在学院、相关单位学科建设经费等渠道自筹解决;专项项目由各牵头单位组织接受申报,并安排项目经费。

(三)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不得以已获立项、结项完成的相同或类似选题重复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四)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各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2-5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于202172日前统一将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等材料报送至各项目牵头单位。

(二)材料要求。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相应类别项目申报书。申报书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骑中缝装订,一式一份(含电子版)。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汇总、审查和签章后推荐报送各项目牵头单位,电子版材料发给相应联系人。

(三)报送安排。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送安排如下:

1人才培育项目、项目培育、学术著作培育项目、学术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校科研处,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材料报给社会科学管理科:成艳,电话:5910117;自然科学类项目申报材料报给自然科学管理科:张文君,电话:5910195

2、学生工作校本课题申报材料报送给校学生工作处(部),联系人:左方敏,电话:5910095

3、教代会工会工作理论研究课题申报材料报送给教育工会,联系人:王俊恒,电话:3937213

4、校园文化课题申报材料报送给校团委,联系人:廖仲明,电话:5910202

5、学术出版基金项目申报咨询联系人:谢晓博,电话:5910311

各项目牵头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于202176日前将《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拟推荐立项项目清单》(电子)发至邮箱:149571016@qq.com,由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及发文。

特此通知